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培育资助办法》(宁大政[2023]74号)文件(以下简称资助办法)要求,2025年宁波大学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发挥培育引领作用,以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含教育学、艺术学等单列学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为培育目标。
二、培育方式
(一)直接认定的培育项目
为鼓励教授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根据资助办法规定条件直接认定,资助立项。2025年度已确认资助项目见附件名单公示。
(二)前期培育项目
为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等各类项目(含教育学、艺术学等单列学科),学校将通过项目负责人申报、菠菜网站
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培育约15项。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高级别研究专项2项,由马克思主义菠菜网站
推荐。
(三)培育期限与资助额度
1.直接认定的培育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同一申报教师限两年资助1次。
2.前期培育项目,培育期限3年左右,每项前期先资助3万元,后期获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包括各类专项一般项目等,研究经费增拨1万元;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研究经费增拨2万元。
3.培育经费于立项或结题后次年予以拨付(预算下达时)。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直接认定的培育项目
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根据学校发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确定申报选题,组建落实研究团队(子课题负责人),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由校人文社科处进行审定资助。未经报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认定。
(二)前期培育项目
1.前期培育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在职教职工,申报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
3.已获得过学校前期培育项目资助,但没有达到培育目标,即没有获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含教育学、艺术学等单列学科),结题后两年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本项目。
4.负责人或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负责人不得用曾主持过或正在主持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同题同内容同成果来重复申报本项目。
(2)负责人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不得申报。
(3)负责人曾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上级作撤项或终止处理,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能申报。
(4)同一项目已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或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获准立项的,未经进一步修改完善来申报本培育项目。
(5)同一项目已获学校其他自设项目较大资助的,不重复资助。
五、前期培育项目的结题要求
(一)项目达到培育目标,即可登记办理结题。
(二)负责人经过3次努力申报,未能获批培育目标项目,其在培育期间取得且与前期培育项目内容紧密相关的研究成果,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也可申请结题,但研究经费不予追加:
1.项目负责人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撰写的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稿或成果要报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份或被省部级单位采纳转化成政策文件或具体实施应用1项。
2.项目负责人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在最新版宁波大学人文社科学术期刊目录发表一级及以上论文2篇。
3.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学校国内重要出版社目录正式出版20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1部(书中须体现作者单位是宁波大学)。
六、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1.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前期培育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其中申请书由菠菜网站
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同一项目研究内容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或在省哲社项目基础上深化拓展的需要提交修改说明1份,修改内容请在申报书用红色标出。申报材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汇总表》一式纸质1份;
3.以上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各1份。
4.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11点。
请各单位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动员、组织和指导,认真做好申请者资格审查与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院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87600381 ,661972(短号)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校联系人:缪老师 联系电话:87600299 ,696936(短号)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与服务地方办
202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