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 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科学家精神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系统推进浙江省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与学术自律意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推荐科研诚信宣讲专家,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从事科研工作、科研管理、诚信建设、法律伦理研究等相关领域,符合遴选条件的高层次专家、青年科技骨干、宣传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务专家等。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恪守科研诚信,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职业道德。
(二)熟悉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相关政策法规与行业规范,学术造诣深厚,或具备丰富科研管理实践经验。
(三)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宣讲能力,愿意积极参与科研诚信宣讲工作。
推荐专家择优入选,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协相关处室对入选专家进行复核,组建省科研诚信宣讲团,入选专家将优先推荐参与各级各类科研诚信宣讲活动。
三、报名推荐
(一)报名推荐
请各单位严格把好政治关、学术关,对照遴选条件择优推荐,确保推荐人选政治过硬、学术精湛、作风优良,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学校将在各单位报名基础上择优推荐1-2名。
(二)材料报送
专家本人填写《科研诚信宣讲专家信息反馈表》(见附件 1),推荐单位填写《科研诚信宣讲专家推荐人选回执》(见附件2)。经本人和所在单位同意后,于 7月 1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7月11日前填写《科研诚信宣讲专家信息反馈表》(见附件 1)并发送至科研办钱欢欢。
院科研办联系人:钱欢欢,18815281972/661972 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技处联系人:孙仲春,18858087358/66735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科研诚信宣讲专家信息反馈表
2.科研诚信宣讲专家推荐人选回执
科研与地方服务办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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